6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网易支付(杭州)有限公司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共四类违法行为类型,被警告,并处220.4万元罚款。
余某(网易支付(杭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因对网易支付(杭州)有限公司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4.5万元。朱某(网易支付(杭州)有限公司反洗钱中心)因对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2.4万元。
网易支付(杭州)有限公司为网易旗下唯一支付平台,成立于 2010 年 7 月,注册资本 2.7 亿元,由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实控人为丁磊。官网显示,“网易支付”是网易公司为方便用户进行网上交易推出的安全、稳定、快捷的在线支付平台。为用户提供了多种方便的在线充值、交易管理、在线支付、账户管理、提现等服务。
网易支付(杭州)有限公司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类型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业务覆盖范围为全国,目前有效期至2027年6月,网易宝有限公司在2012年6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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