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科技头条 » 正文

小米汽车败诉,双倍赔偿!

IP属地 中国·北京 电动知家 时间:2025-11-23 16:08:56

点击上面↑“电动知家”关注,记得加☆“星标”!

电动知家消息,11月22日,据红星资本局报道,小米汽车“未交车催收尾款”案一审宣判:购买协议相关格式条款“不公平、不合理”,相关公司返还消费者双倍定金,合计10000元!这或成为全国首例小米汽车未交车催收尾款的宣判案件。


2024年7月,消费者张女士(化名李女士)支付5000元定金订购小米SU7(参数丨图片) Max车型(总价31.89万元),购车协议明确约定"验车后支付尾款"且小米官方曾公开承诺该政策。同年10月,因资金周转问题,她申请订单顺延360天,小米客服同意延期但未告知"需提前支付尾款"的风险。2024年12月,小米在未通知排产的情况下,突然要求7日内付清31.39万元尾款,张女士因未验车且短期无法筹款未能支付,小米遂取消订单并没收定金。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18日一审判决:认定小米"未验车即需7日内付尾款,否则没收定金"的格式条款实质剥夺消费者验车权、加重付款义务,违反《民法典》第497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属无效条款;指出小米擅自排产催款行为违反双方"消费者通知才排产"的补充约定,构成违约;小米官方曾承诺"支持验车后付尾款",但实际做法与宣传不一致,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判令小米关联公司(海口小米景明科技)双倍返还定金1万元,小米景明科技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系全国首例小米汽车"未交付催收尾款"生效判决,已有消费者组建维权群计划集体诉讼。该案原告代理律师——北京策略(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伟告诉记者,该案于11月初开庭,于近日收到判决书,现尚不清楚小米方面是否会提起上诉。红星资本局就此事采访小米方面,至截稿时暂无有效回应。

值得一提的是,小米SU7 Ultra“挖孔机盖”虚假宣传案也备受关注。已于2025年11月20日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开庭质证。该案为首批进入开庭阶段的消费者诉讼,此前因小米法务团队在首次开庭时突然提交84页、14组新证据,导致庭审延期。小米方面主要抗辩理由包括:

雷军曾在微博及直播中多次表示“不建议购买”该配置,且在发布“双风道导向轮毂散热”相关言论8小时后即删除修改,主张不构成误导或虚假宣传的主观故意;

宣传内容未写入购车合同,不应视为合同义务,不构成违约;

量产版挖孔机盖复刻原型车设计,具备气流导出与辅助散热功能,并提供《气动力风洞试验报告》证明其空气动力学效果,数据显示前/后轴升力系数各降低0.002,风阻系数增加0.001;

销售主体(南京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与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独立法人,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则质疑:

4.2万元选装件的实际功能与宣传存在明显反差,所谓“风道”并未有效导流至轮毂,风洞数据变化微弱,难以支撑“支持轮毂散热”的宣传效果;

小米在开庭后才提交关键证据,涉嫌“证据突袭”以拖延诉讼进程;

购车协议中多项条款偏向企业,如未明确交付时间、强制7日内付款否则没收定金、限定北京大兴为唯一诉讼管辖地等,增加维权难度。

目前案件尚未宣判,但已引发公众对企业宣传边界、格式合同公平性及创始人言论责任的广泛讨论。


免责声明:本网信息来自于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其内容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全站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