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1 月 18 日消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今日报道称,近日,有多名消费者反映,数月前在微信“拼团呀”小程序上购买拍立得相纸,等了很多天不见发货,联系发起拼团的“团长”也没有任何回复。
今年下半年,多家打着“低价拍立得相纸或相机”旗号的拼团“暴雷”,统计出的部分参团消费者受骗金额高达百万元。

拼团的“团长”以低于市场价的方式组团,吸引消费者购买。而消费者要么收到的货物远低于实际价值,要么干脆收不到货,消费者想要维权却发现困难重重。所谓“拼团”的消费模式从法律角度如何认定?又该如何监管?
IT之家查询公开资料获悉,“拼团呀”是一款由杭州可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软件工具,用户可使用“拼团呀”发起或组织商品团购活动,同时可通过这个小程序线上管理订单或进行收入统计等。

报道提到,记者在某社交平台加入一个消费维权群,群内大多是遭遇“拼团”后无法到货的消费者,共计 400 多人。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超介绍,界定“拼团”消费的本质,应当从拼团消费中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出发。若“团长”以卖家身份直接向“团员”提供商品或服务,则双方构成买卖合同关系;若“团长”仅作为中介,代“团员”向商家采购商品,则双方构成委托合同关系。
彭超表示,平台是否承担责任,主要取决于其在交易活动中扮演的实际角色和承担的法定义务。平台在用户协议中单方面声明其不承担相关责任,构成格式条款。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表示,如果平台无法提供发起拼团的“团长”的有效联系方式,平台应该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的经营者(团长)进行身份核验,比如他的工商注册信息,个人的信息,包括他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请注意是有效联系方式,也就是说发生纠纷时还依然能够联系上,才叫有效联系方式。如果不能提供特定拼团项目的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的话,那么这个平台经营者要承担先行赔偿责任。”
针对目前的拼团预付式消费乱象和消费者面临的维权难题,彭超建议,要向平台索取“团长”的真实身份信息。遇到消费纠纷,可依次联系“团长”、平台客服投诉。若无法解决,及时通过 12315 热线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帮助。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35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