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7月12日消息,巨力索具(002342.SZ)罚单正式落地,近日,巨力索具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进行误导性陈述回复、信息披露违规,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云、时任总经理杨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2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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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截图
在此次《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时,6月26日,巨力索具曾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已获知相关处罚情况。5月15日,该公司已收到《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5月13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进行立案。
据了解,2025年12月16日以来,巨力索具多次通过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的方式进行自愿信息披露,且多次回复均未正面回应投资者提问。
例如,2025年12月16日,巨力索具回复问题时称“公司正积极将技术优势延伸至商业航天前沿领域,且已为国内可回收火箭提供了包括捕获臂装置、试验拉索装置等关键产品支持”。2026年1月5日,公司回复问题时称“在箭体发射前的安装调试、转运以及地面回收等环节已有代表性应用”。
2026年2月12日,巨力索具发布澄清公告否认是“商业航天的新龙头”的不实言论,并披露公司2025年度在商业航天领域取得订单累计金额996.51万元,其中2025年可确认的收入金额占公司2025年收入比例低于0.5%;2026年初至披露日取得商业航天订单累计金额128.65万元,金额占比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均很小。
根据澄清公告内容,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2月11日期间巨力索具股票价格涨幅为162.9%,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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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河北证监局认为,巨力索具上述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的回复属于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且商业航天为当时市场热点,但公司回复未准确披露在商业航天领域产品应用情况,未准确反映“捕获臂”所处阶段、知识产权归属情况等,未完整披露公司在商业航天领域订单金额、金额占比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均很小等情况。
河北证监局表示,巨力索具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及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对巨力索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张云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杨超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据公开资料,巨力索具始建于1985年,是索具制造公司,2010年1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
截至7月10日收盘,巨力索具股价报11.07元/股,较5月13日立案前,股价已“腰斩”,总市值约106.3亿元。
红星新闻记者 俞瑶 李海颜
编辑 肖子琦 审核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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