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日起,
所有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将禁止销售。
静宝提醒:
旧国标电动车上牌进入最后倒计时!
如果你家还有没上牌的旧标电动车,
务必在11月30日之前完成登记!
12月1日起,
旧国标车不仅停止销售,
而且再也无法上牌!
电动自行车新版国家标准
近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5年第25号),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作出明确规定。
《公告》明确,各电动自行车指定认证机构对依据旧版本标准出具的有效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注销。
对依据旧版标准出具、处于暂停状态且不能恢复有效的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撤销。
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不得继续销售。若违反上述规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时间线
电动自行车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时间:2025年9月1日起实施。
旧版本标准电动自行车停售时间:2025年12月1日。
旧版本标准电动自行车上牌截止时间:对符合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厂或进口,且在2025年11月30日及之前销售的(以销售发票日期为准),可以办理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上牌业务,已经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并不受新国标的影响,可正常上路行驶。
也就是说
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厂或进口的不符合新规范但符合旧标准的产品,可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
在11月30日(含)之前购买的旧国标电动车及新国标电动车都能上牌。
12月1日后,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停止销售且在12月1日后购买的旧国标电动车不能再上牌。
*已在用的上牌车不受影响,可正常上路
如果近期有购置
电动自行车需求的朋友,
建议选择符合
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噢~
目前,上海正持续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让更多交通参与者了解通行规则,是保障交通安全与秩序的基础。
在路口,
非机动车是根据机动车信号灯通行,
还是按照行人信号灯走?
骑行过程中能否使用手机?
看似基础的非机动车通行规范,
却难倒了不少骑行者。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
就市民关注的非机动车通行规则疑惑
采访市公安交管总队,获得权威解答
信号灯怎么看?
专用灯优先,随机动车信号
交通信号灯是指示和规范各类交通参与者安全有序通行的基本设施,非机动车应遵循哪种信号灯的指示?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专用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一般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指示通行。也就是说,同向机动车信号灯亮红灯时,非机动车也不能直行或左转,当机动车信号灯亮绿灯时,非机动车可相应进行直行或左转。
针对一些交通情况复杂的路口,为了保障左转非机动车通行安全,避免与直行机动车的冲突,会专门设置非机动车左转专用信号灯。
遵循这一通行规范,在设置“交叉口行人过街专用相位”的路口尤为重要。比如,南京西路常德路路口,各进口的行人在一个独立的相位时间里同时通行,该时段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全部禁行;反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通行时,所有方向的行人禁止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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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行人过街专用相位的路口,非机动车需根据机动车信号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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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与机动车保持同步,更符合道路属性,减少与行人的冲突,更有利于保障不同交通者的安全。”市公安交管总队路设支队民警陈思悦进一步解释,行人信号灯仅针对行人,非机动车不能随行人信号灯骑行。
边骑车边玩手机?
属妨碍安全驾驶,违者将被罚款
“骑车时看一眼导航、回条微信,应该不算大事吧?”不少骑行者在采访中表示,骑行时有看手机的习惯,有的人还会“边骑车边刷短视频”。然而,法规明确规定,这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时,“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违者将处罚款30元。
与机动车相似,边骑车边看手机同样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看似‘低头一秒’,实则危险重重。”市公安交管总队勤务支队民警朱天宇强调,去年曾发生一起事故:一名骑行者低头回微信时,未注意前方行人,导致行人被撞骨折,骑行者因违法驾驶承担全部责任。
请大家在骑行过程中,
注意遵守通行规则,
共同维护交通安全。
静宝提示
如果你打算
为自家电动自行车上牌,
那快往下看看!
现在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
可以线上“一条龙”预约办理!
非机动车注册登记服务指南
1.打开“随申办市民云”(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首页搜索栏或下滑找到“上海交警”,点击进入。
2.在“车驾管业务”版块,选择“非机动车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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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非机动车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专区内,点击办理服务的“在线办理”,根据提示点击“立即前往预约”,输入您的整车编码后点击“预约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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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预约时间上牌点等信息完成预约,预约完成后应按照预约时间到预约的上牌点申请登记上牌。
预约完成后,返回“非机动车注册登记”首页,可点击“已预约信息查询”查看已预约信息。
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个人或单位的身份证明
◆销售发票
◆合格证明
◆3c认证证书
若所有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书面委托。
友情提醒

对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请确保您车辆的生产日期在8月31日及之前、销售日期在11月30日及之前,否则无法办理登记上牌。
近期正值新老国标交替过渡期,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量增加,可能出现预约名额紧张,现场排队上牌的情况,建议大家尽量提前预约,并携带齐全相关材料前往办理登记业务。
此外,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登记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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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路景斓
综合整理自第4焦点上海交警微发布、上观新闻、市民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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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上海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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