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香港法院公布一桩判案。5年前,48岁的南亚裔外卖员KHAN FAROOQ AHMED在8号风球生效时为Foodpanda平台送餐,完成最后一单后回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并被强风吹倒,导致背部、右膝及手指受伤,需休病假785天。原告原本月入2.8万港元,扣除养车费后净收入2.4万港元,受伤后只能从事月薪约1.4万港元的工作。
原告认为平台运营模式存在安全隐患,明知8号风球即将悬挂,却仍允许骑手承接订单。被告则主张原告应承担85%责任,认为平台无法控制骑手的驾驶方式及回家路线。法官指出,平台未能及时关闭自动化系统,导致外卖员在8号风球期间仍需工作,技术限制不能成为免责理由。最终,法官判定原告和被告分别承担两成和八成责任,下令平台向原告赔偿134.8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