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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建议买电器电子产品关注两个标识,符合绿色环保质量要求

IP属地 中国·北京 编辑:赵云飞 IT之家 时间:2025-08-23 22:18:06

IT之家 8 月 23 日消息,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GB 26572—2025)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 2027 年 8 月 1 日正式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8 月 22 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有关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王玉环、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郭楠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IT之家附主要内容: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介绍称,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国和消费国,2025 年上半年,我国智能手机产量 5.63 亿台,微型计算机设备产量 1.66 亿台。同时,我国空调的居民保有量 7.8 亿台、彩色电视机 5.5 亿台、电冰箱 5.3 亿台、洗衣机 5.02 亿台、电热水器 4.6 亿台。

电器电子产品量大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典型的群众身边的事。从使用环节看,我们每天都要和手机、电脑、家电等各类电器电子产品打交道,如不对有害物质进行控制,就可能会给使用者带来健康风险。从废弃后处理环节看,如不对有害物质进行控制,在集中处置时也可能导致有害物质浓度增加,造成土壤和水源的污染。因此,必须按照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对电器电子产品设计、生产等环节提出要求,从源头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降低环境安全风险。在电器电子产品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也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欧盟、日本、韩国等经济体都采用法律法规形式约束电器电子生产企业减少或避免有害物质的使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着力推动我国电器电子行业绿色发展,与各方一道,逐步建立起中国 RoHS 管控体系。2016 年,联合 8 部门出台《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细化配套政策,强化有害物质源头管控,要求手机、电脑、空调、洗衣机等 12 类产品生产或进口企业,采取国家统一推行的自愿性认证或自我声明的方式进行合格评定。截至 2025 年 7 月,已有 1400 多家企业的 3 万多种型号电器电子产品完成合格评定,达到管控要求。

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GB 26572—2025)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是明确限量要求。针对铅、汞、镉、六价铬等 4 种重金属元素,以及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4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等 6 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在电器电子产品中的含量提出强制性限值要求,对相关生产企业形成有效约束,推动行业提升合规水平。二是明确标识要求。通过标识、有害物质信息披露及技术支撑文档保存等要求,确保有害物质管控结果可追溯、可核查。企业通过二维码或电子显示等数字化技术进行信息标识后,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能够快速、全面、精准了解产品中的有害物质信息。三是明确测试要求。强标中规定的 10 种有害物质测试方法均与相应国际标准的技术要求保持一致,推动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与国际全面接轨,为产品进出口贸易提供便利,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国电器电子产业国际竞争力。

标准制定工作历时 16 个月,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和海关总署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共开展了 80 余次调研、100 余次技术研讨。根据标准内涉及的各技术指标,选取 60 余种具有代表性的整机产品,进行细分拆解,每种产品拆分为 400—600 种均质材料,针对这些材料开展了 3 万余次试验验证。同时,面向生产企业共发出近 1000 份调查问卷,处理 480 多条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大部分意见建议得到采纳。

本次强制性国家标准对两类产品实施不同的管控要求:

I 类产品为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是实施管控的重点。相关产品所含有的 10 种有害物质必须满足限量要求,同时标注有害物质管控标识、披露各部件中有害物质含有情况等,保证信息透明,便于消费者识别及回收处理企业对报废产品的分类处理。Ⅱ 类产品为达标管理目录之外的产品,需标注有害物质管控标识、披露各部件中有害物质含有情况等。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采用“2+1”的方案:“2”是指标准实施有 2 年过渡期。本标准将在发布 2 年以后,即 2027 年 8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1”是指库存产品有 1 年消纳期。对于标准实施日期之前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将给予企业 1 年时间用于库存产品消纳,即 2028 年 8 月 1 日前库存产品还可以销售,2028 年 8 月 1 日后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就不可以再销售了。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郭楠介绍称,老百姓能否选购到符合 RoHS 管控要求的电器电子产品,标识是关键。建议消费者在选购电器电子产品时关注以下两个标识:

一个是“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无论是 I 类还是 Ⅱ 类产品,也就是说所有的电器电子产品,均需根据产品实际情况标注相关标识。消费者可以从标识中了解到产品有害物质含有情况及环保使用期限等信息。另一个是中国绿色产品标识。按照 RoHS 管控制度的要求,对于 I 类产品,也就是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如手机、电脑、冰箱、洗衣机等,其生产企业在产品上市前,需要完成合格评定,并标注相应的中国绿色产品标识。合格评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企业通过自我声明的方式,公开承诺有害物质含量符合标准要求,并提供原材料、零部件检测报告或供应链合规证明等支撑材料,供社会各界监督;另一种是企业选择具有资质的认证机构,开展产品有害物质合规认证。从绿色产品标识中可以看出产品完成合格评定的方式。


在手机里的设置 — 系统 — 认证标志板块即可查看。这是手机相关页面的放大图,下面这个圆形的图标是“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圆圈里的数字就代表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中间的表格就是产品有害物质含有情况表,目前里面只有铅、汞等 6 种有害物质,后续会增加至 10 种。

上面这个由英文字母 CGP 组成的绿色小树标,就是中国绿色产品标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统一样式。CGP 是中国绿色产品英文的首字母,标识右侧的 SDOC(Supplier'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表示产品是通过企业自我声明的方式完成的合格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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