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12日丨新大洲A(000571.SZ)公布,公司于2023年末作出退出牛肉产业的决定并出售在乌拉圭的子公司,至目前尚遗留下列事项未解决:
1、债权:因停产原因,部分未供货,截至 2025 年末,乌拉圭RONDATEL S.A.(以下简称“22 厂”)、LIRTIX S.A.(以下简称“177 厂”)合计欠本公司货款 6,344,677.85 美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浙江)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商贸”,曾用名: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与22 厂、177 厂签署协议,约定上述债权展期,最迟交货日期至 2026 年 12 月31 日。若到期无法交货,则剩余部分以银行存款偿还。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升”)为上述债权的回收提供担保,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将人民币45,611,254.60元(按当日汇率折算 6,344,677.85 美元)支付至本公司,担保期限为自《展期协议》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有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 年12 月31 日披露的《关于债权债务展期暨大股东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4)。
2、股权:LORSINAL S.A.(以下简称“224 厂”)为本公司的二级子公司恒阳香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阳香港”)与长嘉恒泰(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嘉恒泰”)各持 50%股权的公司。受困于资金,该厂于2023年 11 月停产至今,期间另一股东长嘉恒泰累计投入资金1200 万美元,用于解决对牛户和银行的欠款等。根据长嘉恒泰的测算,为实现复产及后续经营需要,仍需继续投入资金 1000 万美元。
3、担保:本公司于 2020 年对 22 厂、177 厂与上海觐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觐祥”)《采购合作协议》交易项下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450万美元为限的担保。本公司已将两厂股权出售,后因22 厂欠款被上海觐祥提起仲裁,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1)22 厂向上海觐祥返还预付款5,229,898.13 美元及暂计至 2024 年 1 月 27 日的资金占用费942,550.86 美元,并支付以 4,500,000 美元为基数,以年利率 9.6%为标准,自2024 年1 月28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资金占用费;(2)本公司在450 万美元范围内对22 厂前述第(1)项下负担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3)本公司和22 厂向上海觐祥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30 万元,支付仲裁费人民币687,457 元。有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觐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纠纷案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54)。
本公司已明确退出牛肉产业经营,经公司认真研究,拟将上述债权和股权转让给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由大连和升承继后与长嘉恒泰共同研究解决乌拉圭三家公司遗留问题和推进其经营发展,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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