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3月6日丨滨海投资(02886.HK)公告,于2026年3月6日,公司(作为借款人)与多家银行组成银团(作为贷款人)订立定期贷款融资协议。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滨海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滨海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泰城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2026融资协议项下的担保代理行于同日订立担保协议,为公司于2026融资协议及相关融资文件项下的责任提供担保("该担保")。
根据2026融资协议,公司获提供不超过4500万美元("融资A")及人民币1.725亿元("融资B")的多种货币定期贷款融资。融资A及融资B由公司提取各自融资日期("提款日期")起分别计为期24个月。融资A及融资B项下分别提取的贷款须于(i)提款日期后12个月届满当日偿还其对应贷款总额2%;(ii)于提款日期后18个月届满当日偿还其对应贷款总额2%;及(iii)于提款日期后24个月届满当日偿还剩余贷款金额(经贷款人同意,融资A项下的剩余贷款金额还款日期可由本公司延长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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