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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误发62万枚比特币 中奖者提桶跑路事小,加密货币信用危机事大

IP属地 中国·北京 财闻 时间:2026-02-08 20:12:09

韩国加密货币交易所“Bithumb”的比特币“误发”事件将虚拟货币的“账本交易”结构推上了风口浪尖,同时,加密货币的信任危机也开始阴云笼罩。

据韩联社2月8日消息,韩国加密货币交易所“Bithumb”方面7日通报称,6日晚7时左右在发放一项旨在回馈用户的促销活动奖励时,原本计划向中奖的249人合计发放62万韩元奖金,却在系统中误将单位“韩元”输入为“比特币”,误发了总计62万枚比特币。按人均计算,每人约获2490枚比特币,当时比特币单价约9800万韩元,人均对应金额高达约2440亿韩元。由于部分用户立即抛售误发的比特币,导致当晚7时30分许在该平台上交易的比特币价格一度暴跌至8111万韩元。该交易所透露,误发的比特币中,约99.7%已被立即追回,其余1788枚比特币已被部分中奖用户卖出,其中93%已被进一步回收。


韩联社

真加密还是金钱复制游戏?

据悉,与“去中心化交易所(DEX)”通过连接个人钱包并使用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进行虚拟货币交易的方法所不同,像Bithumb这样的“中心化交易所(CEX)”在客户存入虚拟货币后,将其保存在自有钱包中,每次交易时不在区块链上直接记录,而是只更改账本上的余额来运营。

中心化的兑换方式在交易速度、费用和便利性方面都非常出色,但如果系统出现错误,交易所实际持有的金额与账本上的金额可能会出现差异。因此,韩国国内的交易所会定期披露其持有的超额虚拟资产,以确保用户信任。

以Bithumb为例,其截至去年底的财务尽职调查报告显示,该公司实际持有的虚拟资产数量比账面虚拟资产总数高出1.4%。此外,去年第三季度末的报告称,其总共持有42,794枚比特币,其中客户委托的42,619枚以及公司拥有的175枚。最近持有的比特币数量估计约为46,000枚。

而Bithumb在6日支付“随机盒子”活动奖金时,一名员工输入单位时出现错误,发送了62万枚比特币(相当于60.76万亿韩元),而不是62万韩元,是实际持有金额的12倍多。当时,Bithumb APP上显示的比特币流通量从平时的4.6万枚左右迅速突破66万枚。Bithumb内分发的比特币数量巨大,相当于全球已发行比特币总数(2100万枚)的 3%。

在通过更改账本号码“恢复”比特币后,Bithumb强调,“通过严格的会计管理,钱包中存储的比特币数量与客户屏幕上显示的数量保持100%相同。”

Bithumb方面之后发布公告称,经初步统计,比特币误发事件造成的用户损失金额约为10亿韩元。受比特币价格短时大幅下跌影响,已确认存在部分用户在不利价格条件下成交的情况,包括恐慌性抛售、集中抛售等行为。

Bithumb表示,针对在比特币价格急跌过程中因恐慌性抛售而蒙受损失的用户,计划全额补偿其差额损失,并在此基础上追加10%的补偿。相关补偿将在完成数据核验后,于一周内通过系统自动发放。

然而,一些用户仍然投来怀疑的目光,想知道是否真的可以在交易所内复制资金。人们担心,即使公司内部有人有意而不是错误地在账本上创建和分发代币,用户也无法识别。

随着韩国民主党和政府正在对数字资产立法第二阶段进行最后调整,一些人预测这一事件可能成为加强与虚拟货币发行或分配相关法规讨论的契机。特别是,韩国央行一直担心,如果虚拟资产市场的信任迅速丧失,导致大规模挤兑事件,即所谓的“币跑”,市场不稳定可能会蔓延到整个金融体系。

我国重申虚拟货币非法地位

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在境内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通知》指出,违反本通知规定开展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以及为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提供服务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明知或应知境外主体非法向境内提供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仍为其提供协助的境内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投资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受多种因素影响,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相关投机炒作活动时有发生。《通知》的发布,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RWA代币化业务相关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虚拟货币现阶段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通知》明确,境内对虚拟货币坚持禁止性政策,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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