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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AI成“被诉大户”,但版权人未必都选择“死磕”

IP属地 中国·北京 南方都市报 时间:2025-12-18 20:16:03

12月11日,被网民戏称拥有“地表最强法务部”的迪士尼,在IP版权保护上作出两种截然相反的抉择:

首先,迪士尼与OpenAI达成10亿美元的股权投资,并将旗下200多个动漫角色授权给后者的Sora使用。据报道,OpenAI不用向迪士尼缴纳现金授权费,而是以股票认股权证的形式对价支付;

接着,迪士尼向谷歌发出停止侵权函,指责“谷歌未经授权复制了海量迪士尼的版权作品,用于训练和开发生成式AI模型和服务,并利用AI模型和服务进行商业开发,向消费者分发其受版权保护作品的副本,此举侵犯了迪士尼的版权权益”。

在此之前,迪士尼向Meta和Character.AI发出了类似的停止侵权函,并联合其他好莱坞大厂对Midjourney和MiniMax提起版权侵权诉讼。


图:公司官网

根据南都数字经济治理研究中心12月18日发布的一份报告统计,截至2025年11月18日,美国已至少发生56起AI版权的诉争。其中超过50起案件都是像迪士尼提起的这类AI模型输入端和输出端版权侵权案例。一些案件已达成和解,“以诉促和”的做法越发明显。

与美国相比,中国的AI版权纠纷现状呈现出另一幅面貌:已宣判的案件,更集中于AI生成内容是否具有版权,而暂未涉及AI公司能否免费使用受版权保护材料的问题。据南都记者了解,目前至少有两起AI训练数据版权案件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其中一起已延宕两年,案件结果能否在2026年“出炉”备受关注。

OpenAI成“被诉大户”

南都此次发布的《生成式AI落地应用:透明度测评与案例分析报告(2025)》(下称《报告》)显示,美国生成式AI诉讼集中于少数几家法院。其中,加州北区法院25件,纽约南区法院20件。二者占统计案件总数的80%。

为何多数集中在这两个司法辖区?这与原告和被告的类型有关。加州北区是美国科技公司的聚集地,Meta、谷歌、OpenAI总部或主要运营地均在此;纽约南区是媒体和出版业中心,以《纽约时报》为代表的原告常选择在这里起诉。

《报告》发现,发起诉讼的权利人,既包括作家、音乐人、视频创作者、画家、记者等个人,也包含新闻机构、出版商、唱片公司、好莱坞巨头、视觉内容创作公司等企业,以及美国作家协会等行业组织。

与之相对的被诉方,则几乎全是全球顶尖AI公司:OpenAI、微软、Meta、苹果、Perplexity AI、Suno、Udio、英伟达、Stability AI、Midjourney、Anthropic、谷歌等。其中,OpenAI是被起诉最多的公司,面临至少14起诉讼。

透过56起案件的案情来看,仅有2起纠纷涉及生成内容是否受版权法保护这一认定问题。其余50余起案件则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仅指控AI公司未经允许使用版权材料;二是在前者的基础上,同时指控AI生成的内容构成版权侵权。

模型输入端侵权是AI版权案件的“风暴眼”,但案情大同小异:不仅原告控告的事实和理由相近,被告的答辩依据也高度雷同——用版权法上的合理使用原则开脱。以至于,被告认为原告在跟风诉讼;而原告则一开始便在诉状中预判了被告的抗辩理由,强调AI生成内容会对版权内容的既有市场造成冲击,不能构成合理使用。

关于输入端的版权侵权问题,产生实质性进展的案例依然少见。2025年6月,美国加州北区联邦地方法院就两起模型输入端版权纠纷作出简易裁决。然而,即便是同一法院作出的这两起案件裁决,不同法官的观点依然存在冲突:有法官认为,将特定图书副本用于大模型训练,属于合理使用,但前提是不能使用盗版的数据库;但另一起案件的法官表示,原则上,未经许可复制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以训练生成式AI模型是违法的。《报告》指出,这凸显在合理使用问题上的争议之大。

版权方转向“以诉促和”

尽管AI公司卷入的版权纠纷仍在不断累积,但许多版权方并未选择穷追不舍,而是通过谈判协商,以达成有利于自身的协议。

10月下旬以来,华纳音乐、环球音乐等知名音乐厂牌结束与Suno和Udio这两家AI音乐平台的诉争。和解的前提是签订授权许可协议。据《报告》统计,截至2025年11月28日,在56起案件中,有5起最终达成和解。

《报告》提到,和解的结果,对于AI公司,这避免了经久不息的诉累;于版权人而言,明知AI浪潮不可逆,与其抗拒,不如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尽可能拥抱新现实。

实际上,官司压力之下,头部AI公司与版权方签署内容授权协议,已逐步成为趋势,即使相关版权方未发起诉讼。

例如,自2023年以来,OpenAI已与Axel Springer、金融时报、新闻集团、康泰纳仕、美联社、Reddit、法国世界报等诸多新闻出版机构和内容平台达成合作协议。OpenAI除了可以将这些版权方的内容作为训练数据使用,还可以在AI输出的内容中呈现原文摘要。

但《报告》认为,个案式的妥协,决定了重回利益平衡状态的,仅限于那些有能力迫使AI公司坐上谈判桌的主体,比如知名新闻机构和影视公司。而缺乏足够影响力的版权人,可能除了诉讼,别无他法——这又是一笔不小的诉讼花销。

“所以,不会区别化对待的规则供给,依然是实现利益再平衡的刚需。这一点对成文法国家尤为重要。”《报告》提到。

中国就模型输入端版权纠纷的制度化探索尚未见端倪。不过,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亓蕾在7月曾撰文建议,可采取“宽进严出”的制度设计思路:在训练数据“输入端”,构建数据合理使用制度;在AI应用“输出端”采取较为严格的制度设计,兼顾AI技术发展和权利人利益保护。

但制定法何时给法律争议盖棺定论往往难以预期,司法裁决的个案探索则箭在弦上。早在2024年6月,四位插画师指控某大模型运营方未经授权使用美术作品一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但截至2025年12月中旬,该案迟迟未能宣判。

另外,今年11月下旬,另一起AI训练数据侵权案也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后续还将于12月下旬第二次开庭。该案代理律师在第一次庭审后感慨,各方对AI技术、商业模式及国内外判例的理解,已经变得越来越深入。

出品:南都数字经济治理研究中心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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