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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规则,遏制无人机“黑飞”乱象

IP属地 中国·北京 南方都市报 时间:2025-12-12 02:09:43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从技术上解决无人机“谁能飞”“谁在飞”等问题。

两项标准针对无人机重要使用环节做出规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主要完善飞行前的相关规范,从登记到激活都有了明确要求。比如,规定要求民用无人机系统要在显著位置提示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具备激活和取消激活控制、交互便捷、实名登记校验和提醒、固件更新等功能。另外,明确登记信息需包含所有者身份信息、产品名称、型号、唯一产品识别码/序列号及使用用途等关键字段。

概括来说,在登记和激活过程中,需要提交产品信息和用户信息,通俗地说,这些操作就相当于为无人机“上户口”。毫无疑问,确保这些信息真实有效,并且被相关部门掌握,后续监管才能得以展开。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则将保障民用无人机运行过程中的可监控性和安全性,从技术层面解决无人机“谁在飞”的监管问题。根据该标准,民用无人机应同时具备广播式和网络式运行识别发送功能,应同时具备接收蜂窝网络、地面有线网络和卫星通信网络发送的网络式运行识别信息的能力,信息更新和发送时间间隔不大于1秒。另外,为保障识别功能可靠,要求若无人机起飞前识别模块失效将无法起飞,飞行中广播式功能失效需触发告警并具备悬停、返航、降落等处置能力。同时应滚动存储运行识别信息且不可手动删除,存储容量支持不小于120飞行小时。

飞行前要登记和激活,飞行过程则要能被识别,两项规范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全程可追溯、可监管,可谓为无人机戴上了金刚箍。

事实上,针对无人机的监管要求早已出台,于2024年1月开始实施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提到禁止利用无人机实施的八种行为,其中包括:危及公共设施、单位或者个人财产安全;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秩序或者公共场所秩序等,并且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现阶段无人机“黑飞”乱象频发与技术规范的不完善有关。近日,有博主曝光多起无人机“黑飞”事件,其飞行高度竟达8000米,严重威胁航空安全。该博主还指出,部分飞手为逃避监管,甚至伪造无人机生产商的解禁许可证明——不同日期的所谓“许可”中,系统跟踪码竟完全一致,明显造假。有人称这类“黑飞”是在拿飞机上的人命开玩笑,并非杞人忧天。目前,广东多地警方已介入调查,如果该博主提到的问题属实,那么,对无人机监管无疑是一种警示——在技术环节强化监管,不仅需要用户配合,无人机的生产商也要强化合规要求。

低空经济发展迅速,与此同时,无人机对公共安全的威胁已经引起各方关注,从飞行前的规范到飞行过程中的监管,形成一套有用且高效的规则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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