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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流量劫持,不能让用户忍气吞声

IP属地 中国·北京 北京商报 时间:2025-12-01 02:07:05

隐私授权默认勾选,弹窗跳过多次才能关闭,手机晃一下就跳转的开屏广告……类似套路成为手机软件劫持流量的惯用手段,让消费者不堪其扰。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点名手机“三宗罪”,针对流量截取、强制跳转、恶意设置不兼容等行为,面向相关企业进行集中提醒与规范引导。

移动互联网时代,小小的一块手机屏幕,早已晋升为流量的主战场。正是在这个战场中,利用算法设计的引流套路成为许多手机软件劫持用户的基本操作。

比如,被点名的强制跳转,未经用户明确同意,不得擅自更改默认跳转路径。但在现实中,人为更改跳转路径时有发生,手指点哪未必去哪反倒越来越常见。

市场监管总局披露,这种技术劫持能使广告主获客成本大降,却让用户陷入“鬼打墙”式的浏览体验。

有些手机厂商,对非自家系的App搞差别待遇,审核放缓、上线限流等操作层出不穷。根据媒体调查,还有更恶劣的是通过系统更新悄悄降低竞品App的性能表现,让用户不得不“优胜劣汰”转投自家怀抱。

凡此种种,并非数字经济,而是一种隐藏的数字绑架。

类似的行为都在暗地里窃取用户注意力,把本该属于开放互联网的流量,强行导流到自己的封闭生态里。

短期利益驱动之下,偷流量的鸡贼操作愈发猖狂。这些幕后操作,并非通过技术赋能、质量提升赢得用户,而是人为设置技术藩篱,干扰正常的市场秩序,是对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极大损耗。

如果手机厂商只会用小算盘,把用户锁定在自我的圈层中,看似是巩固了自己的市场份额,实际上可能失去更大的市场。

没有开放的生态,没有自由的竞争,任何一款产品都不会走太远。只停留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抑制潜在竞争者的进入,互设围栏、互相拦截,一块手机屏幕只会越做越小。

在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围绕数字经济进一步细化非理性、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标准,具体列举了流量劫持、恶意干扰、恶意不兼容的表现形式及认定因素。

企业对流量和注意力的竞争,必须受到法律的强约束,不能让用户一直忍气吞声。以非常规竞争手段挤压其他经营者的生存和利润空间,侵犯用户的选择权和知情权,最终伤害的可能是整个行业。

合规竞争、正视对手、尊重消费者,才能让一块手机屏幕越做越大。

智能手机已经走过了存量竞争时代,而增量时代比的是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尤其是人工智能的空前渗透,手机的流量战场,应该倒向产品创新与服务体验的深度竞技场。

北京商报评论员 陶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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