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
“甄嬛掏出加特林”“爱因斯坦来中国参加高考”……如今,“想看什么自己做”的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正凭借天马行空的创意频频吸引关注。然而,不少基于经典IP或公众人物形象创作的AI作品,也因涉嫌侵权,引发了关于AI改编与二次创作(以下简称“AI二创”)的广泛争议。近日,美国电影协会更是公开喊话OpenAI,要求其“立刻采取果断措施”,制止旗下AI应用Sora2的侵权行为。
AI二创的强大传播力,使本已趋缓的版权争议再度升温。但与其将此次风波视为顽疾复发,不如理解为技术落地初期的“成长阵痛”——这是AI生态从无序探索迈向有序成熟的必经阶段。关键在于如何实现有效治理。
从技术逻辑来看,AI工具本身具备高度开放性与延展性,而AI创作的规范体系尚未健全,这为AI二创的“野蛮生长”提供了土壤。多数AI应用的文生视频工具,其运行依赖两个基础:一是训练阶段抓取的海量网络数据,来源分散、权属模糊,天然带有侵权风险;二是用户输入的细化提示词,具有高度自主性,常倾向于围绕知名IP或公众人物展开创作,以引发共鸣。在尚未熟练掌握新工具时,用户从熟悉的内容入手探索,实为技术普及初期的自然反应,并非AI时代独有。
从内容生产逻辑来看,AI工具赋予用户更大的创作自由,极大拓宽了表达边界。正向的AI二创能够激活文化资源,例如2025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推出的AI微短剧《美猴王》,便是以新技术赋能传统神话,助力文化传承。用户借助AI实现“去中心化”创作,跳出传统内容巨头的框架,完成对原作的重新解读、影响力的延续,甚至实现与“数字生命”的对话。
不可否认,在AI二创的热潮中,每个人都可能同时成为受益者与受害者。部分作品虽具娱乐效果,却可能消解原作精神,甚至篡改集体记忆。例如,“让老照片动起来”既能满足用户个人情感需求,也可能被滥用为恶搞工具,乃至用于换脸诈骗等违法行为。不少已故名人家属也对亲人被“复活”、恶搞明确表达了气愤与心痛。
因此,承认AI二创侵权问题的阶段性,不等于纵容风险扩散,更要警惕形成负面示范。构建健康的AI创作生态,不能仅靠限制与处罚,而需兼顾技术发展规律,预留探索空间,同时推动多方协同,树立合法合理的创作意识,明确内容创作的边界。
对创作者而言,AI赋权也意味着责任加重。工具本身并无绝对好坏,关键在于使用者能否坚守伦理底线。AI二创的真正价值,在于借助技术实现创意突破,而非在流量裹挟下走向低俗恶搞。
对平台而言,必须主动承担引导与规范的责任。相关企业应优化内容筛选机制,尊重版权所有者,对明显侵权的提示词进行拦截。作为AI二创的主阵地,短视频平台更需强化审核、畅通投诉渠道,并通过优化推荐机制鼓励原创内容。
对有关部门而言,则需密切关注舆情与技术风险,及时回应与治理。例如2024年12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发布《管理提示(AI魔改)》,收效显著。有关部门应持续因时施策,出台配套法规,建立惩戒机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合理的约束边界。
纵观技术发展史,新工具的普及往往经历从无序到有序的过程,AI二创也不例外。我们既不能因阶段性问题否定其长期价值,也不可忽视风险、任其蔓延。唯有各方协同、共商共建,构建既有温度又有法度的健康生态,才能让AI二创真正走出“侵权狂欢”的阴影,实现可持续发展。(作者分别是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